蔡鹤汀

中国国画家
蔡鹤汀(1909—1976)国画家。字颐元,号枕石散人,福州台江人,取法任伯年王石谷、八大山人、吴昌硕。15岁自立广告社。21岁参加上海大舞台美术设计及上海书画会,与张大千等交游,并举办首次画展。继而于港、澳、京、津、沪、杭等地举办个展,或与兄弟鹤洲举办兄弟画展。1949年后,先在上海从事还环画创作,后至西安,任陕西省戏曲研究会艺委会委员,设红蓼画苑,任创作组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美协陕西分会常务理事,西安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善[líng]毛走兽,狮属有势,仕女亦佳。

个人经历

蔡鹤汀,1909年生于福建,字颐元,号枕石散人、荻芦[ān]主,与弟弟蔡鹤洲并称为蔡氏兄第,长安画派创始人之一。
蔡鹤汀人物形象
蔡鹤汀   与弟蔡鹤洲因家庭中落,衰败贫困,童年时代经常在闽江的沙滩上,以荻芦习画,故均用“荻芦庵”三字名其画室。少年时经常临摹历代名家手笔,尤其取法清末花鸟画家任伯年吴昌硕的笔墨技法和意境。后又师法王石谷、八大山人诸家,形成自己的绘画风格。青年时代就在福州享有盛名,在福州与弟弟创办荻芦庵画室,该画室是福州现代比较著名的研究国画的场所。蔡氏特长广告、舞美设计。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在福州旧赛乐、新赛乐等闽班从事舞美设计,在上海大舞台、天蟾等戏院、电影院,制作布景,绘制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