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明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
陈振明,教授,曾先后就读于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199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哈佛大学康奈尔大学杨百翰大学、德国行政学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校的访问学者。1991年晋升副教授,1993年破格晋升教授。从1994年起,历任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人物经历

陈振明,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中共厦门大学党委委员,厦门大学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本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12届专家评审组成员。担任全国行政管理教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厦门市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等近十个国家、省、市级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职务;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等4个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兼职教授;《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十几家全国性学术杂志的编委或学术委员会委员。

主讲课程

公共管理和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