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峰

原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只峰,男,曾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只峰在事故中受伤并住院治疗。[1]2016年11月9日,法院宣判,只峰因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未遂)、非法经营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

人物介绍

在事故发生后,2015 年 8 月 14 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只峰尚未完全清醒,无法开口说话。作为爆炸案发生企业的重要当事人,公安局派出了便衣警察始终跟随他的行动,密切关注其情况变化。
在病房内,这位警察向记者表示,自己是早上 6 点钟左右前往医院,与之前跟在只峰身边的同事换班进入病房的。尽管这一天陆续有人来看望只峰,但他始终未曾开口与人交流。[3]
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