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茂名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茂名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茂名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是茂名市人民政府2015年01月15日
新修订的(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十一届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2月30日印发,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让更多的改革开放成果惠及老年人,进一步保障我市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基本介绍

第一条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切实保障并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或者持有期限6个月以上的茂名市居住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茂名市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