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

2002年成立的组织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The United Nations Human Settlements Programme)(简称人居署)的前身为联合国人居中心,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协调人居发展活动的领导机构。

历史沿革

1977年10月第32届联大通过了第162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人类住区委员会。其成员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选举产生,该委员会有58个理事成员国其中非洲16个,亚洲13个,东欧6个,拉丁美洲及比海地区10个,西欧和其他国家13个,每个成员任期4年。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即理事会会议。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即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简称“人居中心”)。1978年人居中心办事机构正式成立。
2001年12月第56届联大通过了206号决议,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联合国人居中心正式升格为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简称“人居署”),原来的联合国人居委员会成为联合国人居署理事会。
联合国在人居方面有两次重要会议,一次是1976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第一次人类居住大会,即“人居一”,通过了《温哥华人居宣言》,人类居住与环境问题受到各国重视,从而促使联合国人居机构的成立;二是1996年6月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第二次人类居住会议,即“人居二”,通过了《伊斯坦布尔人居宣言》和《人居议程》。人居议程的两大主题是:“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日益城市化进程中人类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