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德语:Dialektischer Materialismus)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哲学理论,是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总结工人运动经验、批判地吸收了前人哲学,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此基础上创立的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创立于19世纪中期,是唯物主义的最高形式。[2] 马克思于1845年完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正式问世。1867年开始出版的《资本论》通过研究政治经济学,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也是辩证唯物主义得到运用和发展的著作。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运动发展的;主体具有能动性,但主体的能动性不能脱离客观的物质基础;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包括对立面的统一和冲突的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规律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3][2] 辩证唯物主义的诞生在哲学领域引起一场深刻的革命变革,改变了哲学的研究对象、任务方式。它指出哲学不仅仅要正确地解释世界,更要指导人们去改造世界。辩证唯物主义作为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的指路明灯,为革命提供了哲学基础,是人类认识发展史的科学总结,积极地指导着人类社会向前发展。 [2][1] 词源与定义
辩证唯物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人类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学说,它对世界的解释,既是唯物主义,又是辩证的历史的。[1]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在著作中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一词,这一术语最早是由德国哲学家狄慈根在1886年发表的《一个社会主义者在哲学领域中的漫游》一文中提出的,他用这一术语表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1]恩格斯在1883年的《自然辩证法》一书中进一步解释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内涵。俄国马克思主义之父格奥尔基·普列汉诺夫在1891年发表的《黑格尔逝世六十周年》一文中正式使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概念,[4]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义为“辩证唯物主义”。[5]列宁赞同普列汉诺夫的定义,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1]斯大林也进一步阐明并定义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1938年出版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斯大林明确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党的世界观”。[6]瞿秋白(1899-1935)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与传播的重要人物,翻译众多马克思主义理论著述,可以说是中国讲解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7]他最早将“dialectical materialism”翻译为“互辩法唯物论”,或者说是唯物主义的辨证观。[8]辩证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和彻底的辩证法相结合的哲学理论,既看到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中包含了人的实践,又揭示了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相互联系,是一种关于世界本质的哲学思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