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合肥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2] 现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市长为张泉。[3][4][1]
建置沿革
合肥古为淮夷地,商代称虎方,西周称夷虎。春秋战国时期,先属楚,后属吴、属越,再后又属楚,终为秦兼并。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废分封,立郡县,属九江郡。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年),项羽在九江郡地置九江王国。高祖四年,改九江王国为淮南王国。汉文帝六年(前174年),改淮南王国为淮南郡;十二年,复将淮南郡改为淮南王国。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改淮南王国为九江郡,辖合肥等县,合肥县名始见于此。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 州,合肥县属扬州九江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