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学龙

明万历四十年进士
解学龙(1582-1645),字言卿,号石帆。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历任太子太保、都察院副都御史(都堂)、江西巡抚,反对阉党魏忠贤专政,支持东林党的主张。南明时,官刑部尚书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初九日,南京城破,投江殉国。著有《五垣谏草》、《抚江奏[]》、《用兵纪》等作品。

人物生平

天启间,任刑科给事中。通晓政务,上言边防、兵饷、屯垦、兴国大事等多切中时弊。如提出“裁冗吏”云:“国初文职五千四百有奇,武职二万八千有奇。神祖时,文增至一万六千余,武增至八万七千余。今不知又增几倍。诚度冗者汰之,岁可得饷数百万。”提出了近乎体制改革的主张。时魏忠贤专权,学友忠诚正直、针锋相对。魏忠贤迫害王纪,将其削籍,学龙则疏王纪“亮节宏[yóu],宜名置廊庙。”魏忠贤滥用奸党,学龙则劾川贵旧督张我续“贪淫漏纲”、新督杨述中“缩 卸责”。魏忠贤大为恼火,于天启五年(1625年)九月,指使御史智铤劾学龙为东林党人,由是被罢归。
崇祯元年(1628年),再起故官。历任户、刑科给事中、太常少卿、太仆卿。五年(1632年)改任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于江西八年,镇压过都昌萍乡、封山等地的农民义军。重建滕王阁
十二年(1639年),升任南兵部右侍郎仍署江西事。十三年将解江西任,遵例荐举属吏,将曾因弹劾杨嗣昌而贬至江西幕下的黄道周置首位,并褒其“身轻似叶,名重如山”。被杨嗣昌等指为“党庇”。崇祯帝虽然平反过东林党案,但十分憎恶门户党争,闻此大怒,竟下诏逮捕解学龙、黄道周,廷杖八十,遣戍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