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同薇

晚清维新派康有为之女、中国第一批女记者
康同薇(1878年12月[a]-1974年),字文[xiàn],号薇君,广东南海人。康同薇是康有为和第一任妻子张云珠的大女儿,她倡导重视中国女子教育,并在1898年创办了中国第一份妇女报刊《女学报》,成为中国新闻史上的第一批女报人之一。[5] [1]
康同薇自幼不缠足、不穿耳;她接受良好教育,天资聪慧,勤学强记,精通国学、英语日语[1]光绪十八年 (1892),康同微在康有为的指导下,根据二十四史编撰了《各国风俗制度考》。[5]1895年,康同薇、康同璧姐妹二人开始主持由其父创办的“粤中不缠足会” ,[1]1897年9月26日,她的第二篇论说发表在《知新报》第52册,题为《女学利弊说》,1898年7月,康同薇、裘毓芳、李惠仙等人在上海共同创办了《女学报》。[4]康同薇的活动记载大致从1899年嫁给麦仲华后便戛然而止,婚后的康同薇一直和丈夫定居在香港。后面父亲的倒台同样让康同薇也背上了罪名逃往海外。至此,她失去了在女界活跃的“后盾”与“通行证”,逐渐退出公众视野,[7]之后育有十一个子女,一直居留境外,直到1974年病逝。[3]
康同薇的《女学利弊说》是最能代表妇女解放思想的论说之一,文章构思严谨,言论大胆,深入浅出,关于女学教育的精辟论断,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具有先导性作用。康同薇成为了不缠足的典范,起到了开风气、树榜样的作用,参与者很多, 后逐渐推广到了上海天津、北京等地,成为了全国性的活动。[1]康同薇的《女学报》对近代中国女性及女权运动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5]新闻史学家方汉奇1987年在《中国记者》上发表文章《近代中国的女新闻工作者》,肯定《女学报》“第一”的身份:他认为这份报纸是中国第一个妇女团体女学会的机关报,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份由妇女主办以妇女为对象的专业报纸。它所刊载的文章,宣传了兴女学,禁缠足等主张和《无锡白话报》一样,都是维新派的舆论阵地。[9]

人物生平

康同薇1879年出生,康同薇自幼不缠足、不穿耳;她接受良好教育,天资聪慧,勤学强记,精通国学、英语日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