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院

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专业画院
北京画院(原名北京中国画院)是新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画院。北京中国画院于 1957 年 5 月 14 日正式成立。周恩来总理及郭沫若、陆定一、沈雁冰等 300 余位文化界、美术界知名人士出席了成立大会。[1]

成立背景

1956 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上,著名画家叶恭绰陈半丁共同提出“拟请专设研究中国画机构”的提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同年 6 月 1 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通过了文化部“北京上海各成立一所中国画院”的报告和实施方案。文化部中国画院筹备委员会经过一年时间筹备。成立时,周恩来作了长篇讲话,规定了画院是创作、研究、培养人才、发展我国美术事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学术机构。北京中国画院成立时,入院的画家由文化部直接聘任。著名画家有齐白石叶恭绰陈半丁于非闇徐燕孙王雪涛胡佩衡吴镜汀秦仲文汪慎生关松房惠孝同吴光宇等。艺术大师齐白石任名誉院长,叶恭绰任院长,陈半丁、于非闇、徐燕孙任副院长。

历史沿革

1965 年,画院增设油画、雕塑、版画等专业,“北京中国画院”更名为“北京画院”。进入新时期,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北京画院开始了第二个创作、出版、研究与教学的辉煌时期。这个阶段,由北京画院主办或参与的大型美术展览在国内外频繁亮相;北京画院画家的作品,连续在国际国内的大型美展上获得各种奖项;大型学术刊物《中国画》得以复刊;北京画院的中国画教学规模逐步扩大。总体上显示出生机勃勃、蒸蒸日上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