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

北魏姑臧侯
李韶(453年-524年),字元伯,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出身陇西李氏姑臧房,北魏时期大臣。他是凉武昭王李暠的玄孙,雍州刺史李承的儿子。在孝文帝时期,李韶补任中书学生,袭封为姑臧伯。他起初担任仪曹令,后来升任给事黄门侍郎,拜大鸿胪卿。他支持孝文帝迁都洛阳,并担任太子詹事兖州刺史。宣武帝即位后,李韶被任命为七兵尚书、并州刺史,迁将作大匠,制定朝仪和律令。他出任抚军将军、秦州刺史,讨平吕苟儿叛乱,迁相州刺史。孝明帝即位后,李韶入为殿中尚书、雍州刺史,迁中军大将军、吏部尚书,出任散骑常侍冀州刺史。他最后被任命为车骑大将军、定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正光五年(524年),李韶在定州任上去世,享年72岁,追赠侍中、大将军、司空公雍州刺史,谥号文恭

正文

李韶,字元伯,学涉,有器量。与弟彦、虔、[ruí]并为高祖赐名焉。韶又为季父冲所知重。延兴中,补中书学生。袭爵姑臧侯,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迁给事黄门侍郎。后例降侯为伯。兼大鸿胪卿,黄门如故。
高祖将创迁都之计,诏引侍臣访以古事。韶对:“洛阳九鼎旧所,七百[yōu]基,地则土中,实均朝贡,惟王建国,莫尚于此。”高祖称善。迁太子右詹事。寻罢左 右,仍为詹事、秦州大中正。出为安东将军、衮州刺史。高祖自邺还洛,韶朝于路,言及庶人恂事。高祖曰:“卿若不出东宫,或未至此。”
世宗初,徵拜侍中,领七兵尚书。寻除抚军将军、并州刺史。以从弟伯尚同元 禧之逆,在州禁止,徵还京师。虽不知谋,犹坐功亲免除官爵。久之,起兼将作大 匠,敕参定朝仪、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