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宗教改革

发生于16世纪的英国宗教改革
英国宗教改革是16世纪英国都铎王朝统治者为加强专制王权和适应民族意识日益增长的要求发动的一场自上而下的具有丰富政治经济内涵的宗教改革。这场改革对于强化都铎王朝的君主专制和促进英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1][2]
英国宗教改革之前,王权被置于教权之下,罗马教会不仅从英国赚取大量钱财,而且还干预英国的宗教事务,深受罗马教廷制约的亨利八世就连离婚都没有办法自主选择。而宗教改革之后,国王有了更多的权力,客观上促进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153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至尊法案》,规定国王是英国教会最高首脑,教皇无权干涉英国教会事务;教会召开会议前须经国王批准;现行教规须经国王指定专人审查;教会法庭职权转移至国王法庭;同时保留天主教的主教制度、基本教义和仪式等内容。[3]英国宗教改革体现了英国封建社会开始解体,资本主义因素蓬勃发展的时代特点。天主教会被剥夺的财产很大一部分落入了新兴资产阶级的手里,进而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此外,宗教改革否定了罗马天主教会的绝对权威,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也为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奠定了基础。[4]乡绅与新兴资产阶级在发展经济,反对封建桎梏和专制王权,对外扩张殖民上,有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因而结成了联盟,这为宗教改革的初步胜利奠定了基础。在探求新的思想、新的社会生活方式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方面,新兴贵族与资产阶级和力图摆脱各种剥削压迫的劳动群众都具有空前的积极性。[3][2]

改革背景

早年的亨利八世并不是一个天生的宗教改革者,他对英格兰的宗教改革运动态度坚决,还为此把异教徒送上火刑柱。他还亲自撰文抨击马丁路德的异端邪说,教皇利奥十世因此授予他“信仰捍卫者”的称号;马丁路德则将他斥之为“戴着王冠的蠢参谋长”。
亨利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