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同

常同
常同(1090—1150)宋邛州临邛(今四川邛崃)人,字子正,号虚闲居士。常安民子。政和进士宋高宗南渡,召为大宗正丞。

人物简介

绍兴三年(1133)除殿侍御史。论张浚陕西丧师失地之罪;又因金使入见,言:“先振国威,则的战常在我;若一意议和,则和战常在彼。”四年,除中书舍人史馆修撰,重修神宗哲宗实录。累官礼部侍郎御史中丞。七年,以显漠阁直学士知湖州,与秦桧不睦,请祠。退居海盐十余年卒。著有《虚闲集》、《乌台日记》等,今佚。

《宋史·常同传》

常同,字子正,邛州临邛人,绍圣御史安民之子也。登政和八年进士第。靖康初,除大理司直,以敌难不赴,辟元帅府主管机宜文字,寻除太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