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经济开发区毗邻新余市城区,控制规划面积40.125平方公里,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按照“开放立区、工业强区、经营活区”的工作思路,倾力打造多功能、生态型、现代化工业新城区。新余经济开发区坚持“项目至上,客商至尊”的理念,倡导雷锋精神、钉子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和大庆铁人精神,以高起点的规划、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吸引有识之士共盟发展! 历史沿革
新余经济开发区原名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于2001年11月挂牌成立,全区下辖1镇1办事处,人口12万人,面积266平方公里,其中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2006年3月,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7年12月,被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命名为“国家新能源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全国获此殊荣的开发区;2008年8月,被省政府命名为“江西省光伏产业特色工业园”,是江西省的特色产业工业园。 新余经济开发区毗邻新余市母城区,区内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西至长沙280公里,东距省会南昌135公里,浙赣铁路、沪瑞高速、赣粤高速、武吉高速直达长珠闽主要城市均在六小时左右。所处的新余市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人均居民收入、工业化速率均排在全省前列,曾孕育了唐朝江西第一个状元卢肇、北宋江南第一个宰相王钦若、现代国画大师傅抱石,是著名美籍华人世界艾滋病专家何大一的故乡,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仙女湖”就是传说中“七仙女下凡”之地。现有大中型国有企业拥有产业工人近20万,民办院校教育被教育部誉称为“新余现象”,在校大中院 校学生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