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保

清朝政治大臣
来保(1681-1764)喜塔腊氏,字学圃,满洲正白旗人,清朝大臣。乾隆十年,调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授领侍卫内大臣。寻授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十二月,授武英殿大学士。十三年九月,命为军机大臣。十四年,金川凯旋,进太子太傅,兼管兵部、刑部事。十五年三月,来保年七十,上制诗[lài]之。十六年,兼管吏部事。二十五年,来保年八十,复赐御制诗。二十六年,兼管礼部事。二十九年,卒,年八十四,赠太保,祀贤良祠,谥文端。[1]

人物履历

来保初隶内务府辛者库康熙中,自库使授侍卫,再夺职。五十七年,复授三等侍卫。雍正初,[zhuó]内务府总管。坐内务府披甲裁额,众哄廉亲王允祀第,来保等奏不实,复夺职。起景陵关防郎中,再迁复为内务府总管,署工部尚书。疏言:“满洲骑射较优,沿边古北口诸处提镇以下,请兼用满洲,资控制。”从之。

人物生平

乾隆元年十二月,大学士浙江总督嵇曾筠江苏巡抚邵基疏请停办戊午铜运,下部议。[2]来保奏:“积欠数盈六百万,应停办一年,以清旧款。但己未以后,仍招商采买,行之数年,积欠复多,又当停办。请敕部并下各直省督抚晓谕,听商具[]本出洋采买,不必先给价值,随到即收,不拘多寡,但不得克扣抑勒,重滋商累。”总理王大臣议覆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