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希宽是“错换人生28年”事件当事人姚策的生父。[1] 2020年5月,郭希宽、杜新枝、姚策对淮河医院提起诉讼。2020年12月7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不服,分别就两案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1]2021年2月8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对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的上诉不予支持,维持一审原判,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对于姚策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余万元。[3]2021年3月15日,许敏委托其表弟王某涛到鼓楼分局报案称:郭希宽、杜新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4月7日,经鼓楼分局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1]2025年6月25日,许敏以涉姚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起诉了郭希宽、熊磊、杜新枝以及北京清华长庚医院。[4]6月26日,该案在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是未当庭宣判。[5] 人物经历
2020年,郭希宽得知28年前自己的孩子在郭希宽被抱错,亲生儿子为姚策。[1]
同年,郭希宽与妻子杜新枝、儿子姚策对淮河医院提起诉讼。认为淮河医院医护人员在对新生儿进行日常护理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姚策脱离亲生父母的监护,且长达28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淮河医院应承担其对三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及其他损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