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字母指拼音文字所用的字母,也指汉语拼音方案采用的为汉字注音的二十六个拉丁字母。[1] 世界上第一套拼音字母是由腓尼基人创制的。公元前1700年左右,腓尼基人受苏美尔、埃及两系文字影响创立了北闪米特字母,共22个字符,为辅音文字。公元前1100年左右,希腊人从腓尼基借来北闪米特字母记录自己的语言,采用辅音和元音序列表示词根义,并通过字形分化最后定型为26个字母,将辅音文字转变为了音位文字。希腊字母沿用至今,英、法、德、西班牙等现代语言使用的拉丁字母体系,就是对希 腊字母进行了一些形体的改造而形成的。[2] 拼音字母只表示语言符号的音,而不表示语言符号的意义,是音素字母。[3][2]为了学习、书写、检索的方便,在汉字记音、注音符号等记音法的基础上,中国于1958年正式通过《汉语拼音方案》。该方案以国际通用的26个拉丁字母记录普通话的音位系统,其中包括23个声母,24个韵母。[3]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开始采用《汉语拼音方案》。[3]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4] 采用拼音字母记音的汉语拼音,在中国是推广普通话的有效工具。此外,它还可以用来作为中国各少数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的共同基础,帮助外国人学汉语,用来音译人名、地名和科学术语,以及用来编制索引和代号等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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