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夕大火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以焦土抗战为名火烧长沙
文夕大火,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以“焦土抗战”为名火烧长沙的事件,发生于1938年11月12日。因当日的电报代日韵目是“文”,大火又发生在夜里(即“夕”),所以称此次大火为“文夕大火”,又称火烧长沙事件。[1]
1938年11月,因日军进犯,国民政府采用焦土抗战的作战思想,制定了焚烧长沙的计划。[2]13日凌晨,长沙起大火。大火持续多日,长沙几乎毁于一旦,伤亡惨重,造成经济损失约10多亿元,相当于抗战胜利后的1.7万亿元,约占长沙经济总值的43%。也让长沙成为二战时期受创最严重的城市之一。[3][4][5]

事件内容

背景

七七事变”之后,长沙是全国抗战的大后方之一,接收伤兵和沦陷区的机关团体[6]随着广州武汉相继在1938年10月12日和10月25日沦陷,地处武汉以南、广州以北的长沙,一跃成为抗战的最前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