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廷

中国奥运之父
王正廷(1882年7月25日-1961年5月21日),[1]谱名正庭,字儒堂,[2][3]号子白,浙江奉化人。[4][5][6]民国时期的外交官,[7][8]长期在南方政府中任职,推行革命外交,以和当时杰出的外交家顾维钧的冲突而知名,918事变的时候作为外长遭学生痛打而辞职。[9][10]他热心体育事业,并致力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的开展,是近代中国著名的体育领导人之一,[11]因其对中国体育事业的贡献,被誉为"中国奥运之父"。[12][13]

人物简介

民国时期外交高级官员。出生在一个具有基督教背景的家庭,在同龄学子中较早接受西式教育。10岁即入上海中英中学就学。1896年考入天津北洋西学堂(今天的天津大学)二等(预科),后升入头等(本科)。1901年进海关任职。1905年赴日本筹设中华基督教青年协会分会,其时,中国处于甲午战败之后,"割地丧权,日寇百里,几于无时不在压迫之中"。《辛丑条约》的签署更是强烈刺激了年轻的王正廷。他决意从原来攻读的铁路专业转向"研习外事"。1907年赴美国留学,1910年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律系后,留耶鲁大学研究院深造。与后来供职于民国外交界的名人王宠惠、王景春合称"耶鲁三王"。1910年夏,正在硕士研究生班攻读国际法的王正廷,因健康原因被迫休学,旋即归国。
王正廷
武昌起义爆发后,任黎元洪都督府外交司司长,12月任临时参议院议员。1912年3月,袁世凯继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唐绍仪组织新内阁,王正廷被任命为工商部次长;因总长陈其美没有就职,由王代理总长职务。7月因内阁总辞职回上海,继白乐门之后任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王正廷于1913年4月当选为参议院议员及副议长,一度代理议长;在“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于同年11月宣布解散国民党并下令收缴国民党议员的证书,王正廷遂离京去沪。1916年袁世凯死后,国会恢复,继任参议院副议长。1917年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9月署理军政府外交总长。1919年为中国出席巴黎和会全权代表之一,坚持拒签对德和约,获得国内舆论好评。1921年到北京就任中国大学校长,这一职务长期连任。1922年3月任"鲁案"善后督办,12月同日本签订"鲁案协定",并办理移交胶澳管理手续。12月11日被黎元洪任命为代理国务总理兼外长,至月底结束。1923年3月任中俄交涉督办,至1924年5月与苏联代表签订"中俄协定"。未久先后两度任外长,一度兼财政总长。1927年夏任陇海铁路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