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拉丁语:septem peccata mortalia;英语:seven deadly sins),天主教称七罪宗,或称七大罪、七原罪,属于天主教教义中对人类恶行的分类。[1]宗为来源、根源的意思。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格里高利一世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会引发其他罪行的发生,罪行分别为: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 起源
“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罪恶的来源,例如盗贼 的欲望源于贪婪。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埃瓦格里乌斯·庞帝古斯定义出八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 暴食、色欲、贪婪、暴怒、懒惰、忧郁、虚荣及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指“精神上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