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法学家
孟德斯鸠(法语: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法学家,西方国家学说以及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1707年,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709年,第一次在巴黎游历。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庭长(孟德斯鸠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1726年,辞职,迁居巴黎,专心写作研究。
其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除此包括《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
1755年2月10日,染病去世。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