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陵

陆地表面的基本地貌类型之一
丘陵(Hills[1])是陆地表面的基本地貌类型之一,[5]是高低起伏、坡度较缓、连绵不断的低矮山丘。其绝对高度大致在500米以下,相对高度一般不超过200米。[2]
丘陵一般因山地或高原长期受各种外力的侵蚀而形成,[2]大量降水、人为开采、植被破坏等因素都可能造成丘陵土体的变化。[6]丘陵大多分布在山地或高原与平原的过渡地带,[7]亚洲的沿海及西北内陆[8]欧洲东部和中部[9]、北美洲东北部[10][11]、南美洲东部[12]、非洲的东北部沿海和大洋洲的大陆性岛屿区都分布有丘陵地带。[13][14]哈萨克丘陵、瓦尔代丘陵等都是世界上的典型丘陵,[15][16]山东丘陵辽东丘陵以及东南丘陵是中国主要的三大丘陵。[7]中国约有10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是丘陵,占全国总面积的十分之一。[5]
丘陵地区起伏较大,坡耕地比例高。不同形态的丘陵为土地开发利用提供了不同的条件,通过旱地改水田、装备引水设施等方式,农林牧副渔得以在这里综合利用和多样化发展。但是,丘陵土体易受流水侵蚀,部分丘陵地区更是因为人口密集、垦殖指数高而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17]

定义

丘陵指高低起伏、坡度轻缓、连绵不断的低矮山丘,其绝对高度大致在500米以下,相对高度一般不超过200米,[18]是陆地表面的基本地貌类型之一,[5]是一种高度差在平原和高原之间的地形。[7]相对高度300米以下孤立存在的叫丘,群丘相连的叫丘陵,它是山地久经侵蚀的产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