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县

隋置相县
隋开皇十年(590年)置相县,属相州,故治在今河南安阳县城。大业三年(607年)废入安阳县。唐初,于安阳城西7.5公里处复置相县。武德五年废入安阳县。[1][2][3]

建置沿革

隋开皇十年(590年),于安阳城西部始置相县,属相州,治所在安阳城。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相州魏郡,相县废入安阳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魏郡复改相州,并于安阳城西复置相县,移治安阳城西十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