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原文:Wissenschaft der Logik,英文:Science of Logic),是哲学家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重要著作,通称《大逻辑》,以区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通称《小逻辑》)”。《小逻辑》是《逻辑学》的缩写本,但是从内容上来看,两本书并不完全一致。《小逻辑》中的“思维对客观性的三种态度”这一章在《逻辑学》中没 有出现,而其余内容均在《逻辑学》中进行了大量补充拓展。[1]《逻辑学》共分为“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三部分,前两部分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部分称为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2]
《逻辑学》的中译本于1976年由中国社科院杨一之教授翻译出版,共分为两卷,其中以“存在论”为上卷,“本质论”和“概念论”为下卷。[6]之后,由北京大学的先刚教授于2019年翻译出版的中译本是目前最新的版本。这个版本所根据的是二十卷本的“理论著作版”(Theorie-Werkausgabe),即《黑格尔二十卷著作集》 (G. W. F. Hegel Werke in zwanzig Bänden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