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珍珍(缅甸名MA THIRI MAUNG;1996年7月1日-2026年1月29日),女,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缅北电诈头目明学昌的孙女,缅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4][5][6][2] 从2015年开始,明珍珍等人在明学昌带领下,通过招揽“金主”陆续设立“卧虎山庄”“玉祥国际集团”等“产业化”“集团化”的赌诈园区,高峰时期,她管理的6个园区一年光租金收入达2000多万元。2023年10月,为逃避公安部部署开展的涉及中国的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的打击,明家伙同电诈“金主”,安排武装人员携带枪支分批押运电诈人员从“卧虎山庄”转移至明珍珍管理的“承德公馆”(红房子)及“东湖山庄”。在此过程中,被转移人员在逃跑过程中,遭到武装人员开枪射击,致使中国籍涉诈人员4人死亡4人受伤。随即,明珍珍指示手下将尸体埋到明家的一块地里。[7]2023年11月12日,因以明珍珍为重要头目的犯罪集团针对中国公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进行公开武装护诈,诈骗数额巨大,在公安机关严打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继续大肆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恶劣,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对明珍珍进行公开悬赏通缉。[4]2023年11月15日,缅方组织对明学昌抓捕,其间明学昌畏罪自杀身亡。[8]同年11月16日,明珍珍在缅北果敢自治区被缅甸警方抓获,[9]当日被移交中方公安机关。[10] 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包括明珍珍在内的39名犯罪成员以涉嫌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2025年2月14日至19日,缅北明家犯罪集团系列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12]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对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13]一审宣判后,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珍珍等11人死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明珍珍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14][2] 人物生平
明珍珍为缅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缅北明学昌家族成员。[4]从2015年起,明珍珍等人在她的爷爷明学昌带领下,通过招揽“金主”陆续设立“卧虎山庄”“玉祥国际集团”等“产业化”“集团化”的赌诈园区,明珍珍负责管理赌诈园区里的“承德公馆”(红房子)及“东湖山庄”等,高峰时期,她管理的6个园区一年光租金收入就有2000多万元。[7]明学昌曾是当地副县长,以明学昌为首的犯罪集团下设的武装力量以保安身份公开武装护诈,[6]同时涉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等多种严重犯罪行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