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士

士官军衔级别的称号
上士【英文名称Staff Sergean(英美陆军)】[2],是军队中士官或军士的军衔[5]世界多数国家的军衔体系中都设有军士/士官军衔,一般分为上士、中士、下士[5]。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士”为中级军士,分为一级上士及二级上士。[4]美国军队上士在士官级别中高于中士及下士,低于军士长[6]英国军队上士为军士的最高级别。[7]
15世纪,在法国军队中诞生了士官制度。1716年,沙皇彼得一世将军士军衔移植到俄军。后来,普鲁士英国等国军队也引入军士制度,军士成为介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一个重要群体。两次世界大战后,军士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世界许多国家军队都相继实行了士官制度。[5]上士源于德文中“野战”和“差役”两词组合而成,早在欧洲的雇佣军中,差役是连队最高长官上尉和士兵的中间人,负责上下联系。而后野战差役(上士)被作为士兵军衔中最高级别的称号来使用。[3]
1909年,中国最早的士官制度随军衔制度引入,清政府于当年11月颁布《陆军人员补官暂行章程》,规定设置军士军衔,分为上士、中士、下士3级。[5]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其中军士三级:上士、中士、下士。1988年新军衔设置上,将志愿兵与义务兵区别开,其中上士为义务兵役制军士中最高级别。1999年修改后的士兵军衔取消了军士衔。2009年恢复军士衔的上士、中士、下士,成为士官(志愿兵)军衔,上士为中级士官。[8]2022年将志愿兵军衔由士官改为军士,上士为中级军士。[4]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其基本工资由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组成,并享受相关津贴和补贴。[9]二级上士以上满服役期士兵,在本衔级服役完最低年限(4年)之后,可以晋升,也可以延期服役[10]二级上士服役最高年限16年,一级上士服役最高年限24年。[10]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