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崇嘏

五代十国时期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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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崇嘏(ɡǔ),约生于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卒于五代前蜀王衍乾德六年(924年)。[5]她的事迹最早见载于五代金利用所撰的《玉溪编事》(已佚)。据《十国春秋》等书记载,黄崇嘏为蜀郡临邛人(今成都邛崃)。[4][3][6]
黄崇嘏擅长诗词,亦善琴棋书画,自幼即穿男子儒生服,人皆不知其为女子。因被诬为失火犯下狱,她写了《下狱贡诗》给蜀相周庠。周庠[xiáng]看了这首诗,大加赏识,放她出狱,并召为郡掾。后又荐举她代行司户参军职务。黄崇嘏上任后,处理公事敏捷公正,周庠愈加敬重,想把女儿嫁给她做妻子。黄崇嘏不得已只好写诗辞婚,说明自己原为女子。周庠大惊,询问详情,方知她原是黄使君之女。身份既已暴露,黄崇嘏只好辞官返乡。[7][4]
其诗《辞蜀相妻女诗》收录于《全唐诗》。以黄崇嘏为主人公的经典剧作有金末元初无名氏的杂剧《春桃记》、明代徐渭的杂剧《女状元辞凰得凤》、黄梅戏《女驸马》等。[8][9][10]

人物生平

士族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