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被国民政府逮捕的七位救国领袖
1936年11月22日[a],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领导人沈钧儒等七人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以“危害民国”的罪名逮捕入狱,史称“七君子”事件。[3][5]1937年4月3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对七君子正式提起公诉。4月12日,中国共产党发表《对沈、章诸氏被起诉宣言》,要求释放七君子等一切政治犯,并会同多方开展营救工作。同年6月11日和25日,国民党当局在苏州两次开庭审讯七君子。[6]在中国共产党及社会各界的声援下,国民党政府当局最终表示“救国会以救国为目的,当然无罪”。“七七事变”爆发后,七君子于1937年7月31日获释出狱。[7][3] 七君子事件引发的营救运动及20天后发生的西安事变,共同推动了国民政府转向联共抗日。[3][8]七君子出狱后,多数人投身新中国建设事业。其中,史良担任司法部首任部长,沈钧儒曾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沙千里、章乃器则曾出任粮食部部长。[9][10][11][12] 人物生平
邹韬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