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栋

清朝的江西巡抚
张志栋(1648-1714),字敬修,别字青樵,清朝昌邑市奎聚街办南隅村人。仕至福建浙江江西巡抚,迁大理寺卿,刑部右侍郎。张志栋处理朝政,勇于坚持己见,不畏权贵,他因保举人才之事,触犯同僚利益,被奸臣所参,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被革职,改授督修永河。他勤于工事,日夜劳作,终于积劳成疾,于次年六月卒于修河工地,享年66岁。归葬于昌邑城西南二十里豹埠营凤凰埠。

幼年时期

张志栋家境贫寒,自幼与其兄张志禧结伴同窗、刻苦读书。顺治十五年(1658),张志禧考中进士。张志栋于康熙十年(1672)举乡荐,次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时年二十五岁,三年后授任山西道监察御史,后任都察院监察御史。

为官不忘清贫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张志栋连得6件皇帝御笔,可谓张志栋为官之巅峰。他的仕途与当时绝大部分官吏一样,顺延科举取士之路,从底层开始攀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