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殿

河南籍革命烈士
王忠殿(1944年6月23日—1962年11月18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七九七二部队的战士,出生于河南省焦作市。他于1961年参军,并在1962年参加了中印自卫反击战的西线作战。在一次清除入侵印军据点的战斗中,我军两次实施爆破均未成功,部队前进受阻。王忠殿主动要求前去执行爆破任务,两次将爆破筒插入敌堡,但均被推出。在第三次尝试中,当敌军企图再次推出时,他毅然用身体抵挡,成功炸毁了地堡,但自己也壮烈牺牲。根据他的英勇行为和生前志愿,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并追记一等功。王忠殿的遗体安葬在新疆叶城烈士陵园

人物生平

王忠殿,1944年6月23日出生于上河南省焦作市白作乡东塔掌村;8岁开始在本村上初小,14岁考入焦作四中。[1]
上学期间,他就有远大理想,品德高尚,助人为乐;在学习上刻苦认真,学习成绩突出;在生活上艰苦朴素,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多次被评为“五好学生”。
1961年,17岁的王忠殿从焦作四中毕业后,积极要求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入新疆军区某部九连;在部队,王忠殿进步非常快,他埋头苦干,努力学习,事事处处都以董存瑞、黄继光保尔·柯察金为榜样,深受连队首长和战友们的好评;为了迅速提高射击能力,他经常在晚上一个人趴到野外,用左手托起三块土坯,一动不动地练习托枪基本功,一练就是大半夜;白天,和战士们一块操练时,他总是在枪尖上挂上一个沙袋;由于勤学苦练,他不到一年就获得了“特等射手”称号,还被评为“五好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