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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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及
福建省人民政府
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重新组建福建省公务员局,由省
人力资源
和
社会保障
厅管理,副厅级。
[1]
[2]
福建省
公务员局曾是福建省政府的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省人事厅的职责划入省公务员局。
(二)承接
国家外国专家局
划转地方的“
国务院
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