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邢台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依照《商业银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14年中国金融500强榜单,邢台银行以418.79亿元的总资产名列第155位,与2011年相比上升8个位次。
截至2019年12月末,邢台银行总资产达到1017亿元,迈上千亿元大关。

机构职责

主要办理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外汇结算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业务和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邢台银行已经上线运行了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签发银行汇票、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现代化的支付结算系 统。使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居民可以享受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实时贷记、实时借记等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服务;客户能够有选择地办理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传统存款业务;能够全方位的为广大客户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账户管理服务;并使广大客户享有全辖联网代收暖气热力费、代收有线电视收视费、联网代收电信公司电信费、POS 刷卡等中间业务服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