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韶

明代政治人物
高公韶(1480-1563)四川内江人。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正德年间为御史,曾弹劾总兵官郭勋有罪,又弹劾尚书王琼误边防之事,被王琼构谄,[zhé]官富民典史明世宗即位,复官,历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官至户部右侍郎。
公讳公韶,姓高氏,字大和,号三峰,四川内江人也。

人物生平

明代内江望族高姓先后有7人中进士。明清时为高氏建立的石牌坊有“父士进士”、“科甲联芳”、“重荣第”坊等。其弟高公武,高公夏,中举人,另外两位胞弟高公护,高公勺中成均,时人称之为高氏五桂联芳名动一时。高公韶,字大和,号三峰,明弘治乙丑进士。升户部右侍郎,人称“高司徒”。“司徒”是明清时对管户籍和土地长官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