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抗日根据地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西、甘肃和宁夏三省交界地区建立的抗日根据地。后来发展陕甘宁边区,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基础上沿革而来的。西安事变以后,1937年5月,我党为坚持国内和平,团结抗日,将陕甘宁苏区改为陕甘宁特区。1937年抗战爆发后,9月20日,工农民主政府遵照中共中央代表与蒋介石的共同决定,正式更名为陕甘宁边区,归国民政府领导。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根据地,在党的历史上具有特殊的贡献和重要地位。[1][2][3] 成立
1937年5月12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制定《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初步 确 立抗日民主的政治体制,同时通过《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始用“陕甘宁边区”名称。《纲要》规定:“陕甘宁边区为争取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实行最适合于抗战的彻底的民主制度。”7月,中共首次将工农民主选举改为“一般民主选举”,开始了普遍、直接、平等和无记名的民主选举运动。召开了县、区、乡各级议会,选举产生县、区、乡各级政府。
1937年9月6日,西北办事处改组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张国焘,首府延安。10月1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第三三三次会议通过决议(未正式公布),承认陕甘宁边区,直属行政院领导,并任命行政长官。10月,改称陕甘宁特区,次年1月,复称陕甘宁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