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由聂耳作曲,田汉作词的歌曲。[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2]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开始侵略中国。1934年,田汉编写了一个以抗日救亡为主题的电影剧本,但被国民党逮捕入狱。[3]夏衍接手了田汉未完成的任务,同时,聂耳主动要求为田汉所写主题歌《义勇军进行曲》进行谱曲。[3]1949年6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召开,负责拟定新中国的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在众多著名人士的参与下,经过一系列的讨论和征稿,最终决定采用《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代国歌。这首歌曲在开国大典上首次演奏,并在随后的时间内被正式确定为新中国的国歌。[4]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庄严通过现行宪法的同时,通过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5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2003年4月和8月,中共中央两次向全国发出通知,征求对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意见。[4]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5][6]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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