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乡

湖北汉川市辖乡
南河乡隶属湖北汉川市,位于汉川市以南,地处东经113°43′,北纬113°50′,南接仙桃市,北傍汉水邻蔡甸,东与纺织重镇马口镇毗邻,西与杨林沟镇西江乡接壤,北距汉川市城区25公里,距武汉市中心城区60公里,全乡国地面积79.78平方千米(2017年),下辖24个村委会,总人口23874人(2020年)。
该乡以其境内南陲之古镇南河渡得名,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南河地处汉江以南,南与马口相邻,北与宜黄高速公路近在咫尺,只有2公里,新北公路穿越境内,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南河乡是孝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镇,是2004年汉川市的招商引资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9月,南河乡入选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名单。

历史沿革

1949年5月,域内设有南河、叶集两个小乡,隶属汉川县二区(南河区),1958年6月撤区建乡实行乡社合一体制,域内原两个小乡改名南河大队、叶集大队,隶属南河公社(1958年10月南河公社与马口公社合并为上游人民公社,1961年4月改为马口区),1959年4月大队改为管理区,1961年4月管理区改为公社,域内设有南河公社、叶集公社,隶属马口区。1975年2月拆区并社,域内原南河公社、叶集公社合并为南河公社。1978年12月南河公社与丁集公社合并为南河公社,下设5个管理区,域内设有同兴、叶集、姜岭3个管理区。1984年1月撤销公社改称区公所,名为南河区公所,下设5个乡,域内设有同兴乡、叶集乡、姜岭乡。1987年9月区公所改称乡政府,丁集拆出,由原同兴乡、叶集乡、姜岭乡组成“南河乡人民政府”,下辖四个管理区为同兴、叶集、姜北、姜南。至2000年3月撤销管理区,下辖27个村民委员会,2002年3月布局调整,原四合村、黄岭两村合并为沥山村,2003年3月原西河沿村划归同兴村,2006年3月原杨家洪村划归老新村,2010年3月沥山村分为沥山、四合两村,截止2011年底全乡调整合并为25个行政村,村民小组184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