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侍郎,别称小司空、冬官侍郎、冬官之贰、共工之贰,是明清两朝六部之一的工部副长官,明代正三品,清代从二品。[1][2][3]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工部包括全国的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4][5] 工部侍郎的起源可追溯至汉代,当时侍郎是尚书的属官,任职满一年为尚书郎,满三年即为侍郎。隋代创立三省六部制,设工部尚书统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诸曹侍郎为正六品,仅为部门长官。工部侍郎成为工部尚书的佐贰官始于大业三年,为了区别于正四品的工部侍郎,特意将之前从五品的诸曹“侍郎”改称为“郎”,侍郎佐尚书的工部领导模式正式形成。[6]唐代沿袭隋代官制,宋代继承并发展了唐代官制,并将作、少府、军器监等机构合并入工部,工部侍郎 地位也随之提升。明代继承唐代制度,但军器监与河渠署仍独立于工部之外,其长官品级较高。元朝在汉人官制的基础上做了较大改动,工部尚书与工部侍郎的人数增加。明代简化了元朝的繁杂机构,设立工部尚书一员(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员(正三品),工部侍郎人数屡次突破明初设定的两员限制。[7]清朝时期,工部侍郎提升至从二品。[4] 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工部下设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利司。[8][9]工部侍郎的职能因时而变,因事而变。例如寺庙的营造,历代帝王的喜好决定了当时的工部侍郎是否需要发挥这一职能,工部侍郎的职能主要局限于京师地区,地方相关工程不归其负责,如城墙、仓库、寺庙的营造和修缮。工部侍郎参与的祭祀活动多与工部主管的业务有关,例如营造和修缮宫殿、城墙、陵寝等,这些祭祀活动都具有特定意义以及功能性,除了禳灾祈福之外,派遣工部侍郎于地方主持祭祀活动,多有具体的政治含义。[10]历史上有名的工部侍郎有唐代的杨虞卿、张九龄、李元纮等;[11][12][13]宋代有袁枢、陈希亮等;[14][15]明代有张信、薛放等;[16][17]清代有杜翰、李光地等。[18][19] 历史沿革
工部侍郎的起源可追溯至汉代,当时侍郎是尚书的属官,任职满一年为尚书郎,满三年即为侍郎。隋代创立三省六部制,设工部尚书统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又设都水台、将作寺等机构,诸曹侍郎为正六品,仅是部门长官,其品级和地位无法与后世的工部侍郎相提并论。隋文帝开皇三年将工部诸曹侍郎提升至从五品。品级有所提升,也无大的变化。工部侍郎成为工部尚书的佐贰官要从大业三年开始:“炀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尚书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贰尚书之职,正四品,诸曹侍郎并改为郎。”“为了区别于新设立的正四品的工部侍郎, 特意将之前从五品的诸曹“侍郎”改称为“郎”,侍郎佐尚书的工部领导模式正式形成。[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