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侯

清朝文学家
王锡侯(1713年-1777年),原籍江西省新昌县棠浦镇沐溪村,清朝文学家。[1][2][3]自幼聪颖,五岁开始学习,八岁时已精通古文解释。38岁时成为官员,曾著有《字贯》一书,批评康熙字典并未遵守汉字命名 taboo,将康熙皇帝的名字印刷完整。[4][5][6]1777年,乾隆皇帝得知此事,王锡侯被捕并判处九族灭绝,即最严重的死刑。[7][8][9]然而,乾隆皇帝宽恕了王锡侯的亲属,将其判决从死刑改为死刑,但实际上会在秋审期间进行复核,通常不会判处死刑。[10][11][12]最终,王锡侯被判处斩首。[13][14][15]

人物生平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出生,后与兄长王景云共同启蒙,为追求功名,自己锁在王氏祠堂的小房里,日以继夜地苦读,一天三餐由家人从地槛下的小洞送进去。二十四岁才补博士弟子,1750年三十八岁时中举。孟森在“字贯案”说王锡侯“盖亦一头巾气极重之腐儒,乡里小儒气象”。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为一个仇家王泷南向江西巡抚海成举发,又诬陷说,王锡侯有40里花园,10里鱼塘。乾隆以“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律问拟”,抄家时仅获七十多两银子。《字贯》凡例写入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之名讳(玄烨、[yìn][zhēn]、弘历),没有缺笔避讳,更被认为非常不敬。王锡侯被监送京城问斩,子孙七人都被判斩,其他人“充发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胡思敬的《盐乘》说:“被诛时情状甚惨”。原来江西巡抚海成上奏时建议革去王锡侯“举人”头衔,乾隆认为刑罚太轻,有替罪人说好话之嫌,先被判斩监侯;临刑时,才被赦免,改判流放新疆;江西布政使周克开、按察史冯廷丞也因为看过《字贯》一书,未指出悖逆之处,遭到革职处分。

主要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