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十三行

清政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
广州十三行,又称“洋行”或“洋货行”,是清代官方批准的对外贸易机构,其中在1757-1842年间曾是中国唯一的官方对外贸易机构。[1]
广州十三行的名称和由来不可考,其前身可以追溯到明代的朝贡贸易体系。康熙二十三年四月(1684年),清政府下令重启海外贸易,并于当年九月率先在粤、闽设立海关。次年,首任粤海关监督郎中宜尔格图赴任,标志着粤海关的正式设立。[1][2]按照清朝礼仪,外国来华商人不能按照官员礼仪接待,只能投身广州十三行所设“商馆”,十三行逐渐成为了“半官半商”的双重性质。为了避免恶意竞争,广州十三行的行商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成立公行。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皇帝下令关闭其他三个口岸,仅留下广州一个对外贸易口岸,并委托十三行行商全权委托来华外商的住行和贸易行为,广州十三行成为清朝政府指定专营对外贸易“半官半商”的垄断机构,垄断中外贸易长达85年。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广州十三行专营外贸的特权被取消,逐渐走向没落。咸丰六年(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广州十三行毁于战火。[2][1][3]
广州十三行受粤海关管辖,它的运行机制诸如承商制、保商制、总商制、揽商制、公行等,在本质上是清政府确保实现“以商制夷”、确保税收的方式。[4]十三行的商馆集中布置在今广州文化公园一带,北抵十三行路,东以西壕(今人民南路)为界,西至联兴街(今康王路),南达珠江边,四至整然,共计51000平方米左右,其中有同文街(今同文路)、靖远街(今靖远北路)、新[dòu]栏(今荳栏中)等大小十余条街。[1][5][6]广州实行一口贸易后,外国商船来中国贸易基本上集中于广州黄埔口岸,几乎世界上主要的国家和地区都与广州有了直接的贸易关系。特别是当时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葡萄牙西班牙法国荷兰瑞典丹麦英国美国,都在广州做生意。[7]
广州实行一口通商之后,十三行的贸易额迅速增长,至十九世纪中期洋船多达年200艘,税银突破180万两,是广州地方财政收人的60%、清政府年关税收人的40%。在客观上造就了盛清时期著名的中西贸易中心和广州十三行繁荣的商贸历史。[1]

名称与起源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