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桢

明朝时期文学家、官员
李维[zhēn](1547-1626),字本宁,湖北京山人。晚明大臣、著名文学家,文坛领军人物。维隆庆二年(1568年),举进士,由庶吉士编修万历朝,参修《穆宗实录》,进修撰。出为陕西右参议,迁提学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省最高行政官员),河西兵备督理。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启初年(公元1621)以布政使之职(从二品)居家赋闲。天启初年,为南京太仆卿,旋改太常卿。四年,太常卿董其昌复荐,召为礼部右侍郎,后进南京礼部尚书。天启六年,卒于家,年八十。崇祯继位,赠太子太保
李维桢秉性乐观豁达,交际广泛。文章恢宏恣肆,极有才气,每天都有人前往请教。他的诗歌各体兼备,尤擅七言古诗、律诗、绝句。撰写的碑文、题辞几乎遍及海内。
李维桢与其父皆为进士,其父李淑字师孟,号五华山人,颇有文才,曾任浙江[qiān]事、河南左参议、广西右布政、福建布政使。

人物经历

李维桢(1547—1626)字本宁,京山人。晚明著名文学家,文坛领军人物。穆宗隆庆二年(1568)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编修。明万历时参与修[zuǎn]《穆宗实录》,晋升修撰。之后出任陕西右参议,升提学副使,又任浙江、山西按察使,布政使,河西兵备督理。天启初年(1621)以布政使之职居家赋闲。70余岁时,被召为南京太仆寺卿,改任太常寺卿,因故辞官未就。天启4年(1624),召为礼部右侍郎,旋任礼部尚书。1625年告老还乡。次年在家去世。明崇祯时晋爵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