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邑公堤

四邑公堤
四邑公堤地处长江中游南岸,上起嘉鱼县马鞍山,下迄武昌县凉亭山,堤线净长56.639公里(其中嘉鱼县境内长40.444公里,武昌县境内长16.195公里),是鄂南重要的一道防洪屏障。

名称由来

四邑公堤始筑于北宋政和年间(1111~1118)。当时嘉鱼知县唐均见长江“南岸渐淤高厚”,即向朝廷请款并召集嘉鱼、江夏咸宁蒲圻四县沿湖之民众,在马鞍山南修筑江堤,称新堤和接龙堤。元明时期又沿马鞍山东麓向下延至赤矶山,修筑了成公堤、金口长堤、关门堤,至民国21年(1932)修筑姜家横堤和民国24年兴建金水闸后,全线连成整体。因该堤保护四县利益,且系四县共同修防,故称四邑公堤。
四邑公堤
四邑公堤在民国16年(1927)以前尚属民堤,实行“官督民修”体制。在明代,每届修防,武昌府知府或同知、各县由知县或其他官吏临时兼管,地方公举堤长具体负责动员和组织民力自修自防,或由官府拨款雇夫修防。康熙十三年(1674),清政府议定四县分别由县丞典史专门负责堤防,武昌府同知负总督之责,使这种“官督民修”的体制更加确定。乾隆三年(1738)后,改由地方公举的堤绅(或堤长)具体主持堤务,但堤费来源不固定,或由各县筹集,或向官府请拨和借贷,或由富豪募捐,或征集堤本存典生息。民国16年(1927)至1949年,四邑公堤被确定为“官堤”,实行“官办民协”体制,先后由湖北省水利局、全国经济委员会江汉工程局主持修防,地方组织的修防处协助办理。其修防经费主要来自湖北堤工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