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国古代州府一级的行政区划,原称敬州,宋开宝四年(971年)更名为“梅州”,均领程乡一县,辖境包括今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平远县全境及丰顺县的部分乡镇,元至元十六年(1279),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降为梅州,领程乡县,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尉使司。元贞元年(1295),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祐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明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复置程乡县,属广东布政使司潮州府。 五代十国南汉置敬州及北宋改称梅州时,州治均设于金山南麓三柱坊(今梅城仲元东、西路衔接处以北)。后撤州复设程乡县或复梅州及清初置嘉应州时州治不变。 梅州州治梅城历来为县、府、州的治所之地,是粤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 名称来历
北宋开宝四年(971年),平广南,灭南汉,因敬州的“敬”犯宋太祖赵匡胤[yìn]的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见乐史《太平寰宇记》、王象之《舆地纪胜》),这是梅州一名使用之始。何以称“梅州”?据《光绪嘉应州志·山川》载:“梅峰在城西门外(今西郊),五峰错落,似梅花五片,故名,……梅峰、梅溪,此地山水,宋改敬州为梅州,本以山水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