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部

指挥军队作战的主要机关
司令部是指挥军队作战并领导其训练、教育及日常活动的主要机关。[1]司令部分为合成军队司令部、军种司令部、兵种司令部和专业勤务司令部。

简介

军队中军事工作的领导机关。在各级指挥员的领导下,负责指挥作战、组织训练和管理部队。通常分为联合司令部,合成军队司令部,军种、兵种司令部,军种、兵种部队司令部和专业司令部。一般在团以上部队设立,是指挥员军事工作的咨询和执行机关,是各级军事指挥中枢。基本使命是保障和协助指挥员定下决心,实现决心。在有些国家,军队最高指挥机关称为总参谋部,一些军种军事工作领导机关称为参谋部。现代意义的司令部最早形成于欧洲。1785年,普鲁士军队成立参谋部。1792年,法国总军务部改称总司令部。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奥匈帝国法国俄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美国等相继建立类似机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主要参战国的司令部(参谋部)发展成为作战指挥中心,形成了由人事、情报、作战训练和供给四大部门构成的司令部编制。此后,许多国家军队从最高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到团都设置了司令部,逐步形成了司令部体系。司令部由参谋长领导,下设作战、训练、侦察、通信、军务等部门,并编有一定的参谋和各类保障人员;欧美一些国家司令部还设有人事、后勤、民事等部门。司令部根据本级指挥员的意图和上级司令部的指示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侦察,获取和研究情报;向指挥员提出决心建议;向部队传达指挥员的决心、企图和命令,计划和组织部队的协同动作、通信联络和各种保障;组织指挥所的开设、转移、警戒和防卫;协调、监督、检查部队的战备、训练和作战行动;统计人员伤亡、武器装备损耗,并组织补充等。和平时期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指挥员组织本部队完成战备工作、军事训练和其他任务;贯彻军队的有关条令条例,组织实施行政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