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府

1131年至1912年的体系
绍兴府,古代行政区划,即是继汉、三国、晋、南北朝时期的会稽郡隋唐五代北宋的越州之后,从公元1131年至公元1912年今绍兴地区的一个行政单元体系,袭越州、辖一府八县。治所山阴、会稽两县。[1]

历史沿革

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高宗[]越州,以“绍奕世之宏休,兴百年之丕绪”之意,次年改为绍兴元年,升越州为绍兴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为绍兴路,辖境属县未变。
明洪武二年(1369)复称为绍兴府,治所不变,领山阴、会稽、上虞萧山嵊县新昌诸暨余姚八县。清继明制,民国二年(1912年)废府。山阴会稽合并为绍兴县。1983年设地级绍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