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俊

民国惠阳县县长
罗俊(1881~1947),清归善县(今惠阳市镇隆四大半围(新村)人。

人物介绍

罗俊(1881~1947),清归善县(今惠阳市)镇隆四大半围(新村)人。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入蒙馆读书,3年后因家贫辍学。13岁即参加劳动,当掌鸭[guān]。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只身徒步到香港,当挑泥工。次年8月回家报考警察,被录取后,派往广州警署当警察。
1908年,经廖仲恺黄兴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1911年(清宣统三年)4月27日(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参加广州黄花岗起义。失败后,逃往香港,继续从事革命活动。1921年(民国10年),结识陈独秀,开始接受共产主义思想。在广州经陈独秀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今惠州市境最早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后受中共广东区委派遣,任粤军兵站站长。以合法身份,在粤军内进行党的工作。1925年2月,随广东革命政府东征军到惠阳,发动农民为东征军筹粮、带路、送信,并组织运输队、担架队和农民武装直接参战。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任国民党惠阳县党部书记。1926年3月,组织全县农民开展减租减息斗争,组织白花区农军200多人清算土豪劣绅;发动镇隆四大半围及平山、淡水等地农军1000多人、群众4000多人在镇隆马鞍山集会,举行武装游行示威,对地主叶佩兰等对抗减租减息运动进行清算斗争。1927年3月任惠阳县县长后,立即发布布告取消苛捐杂税、解除农民负担,并于永湖麻溪等乡村刻石立碑。同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被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广东省政府撤职。8月,为迎接南昌起义南下部队,中共惠紫河博地委军事部把惠阳全县农民自卫军编成讨逆军一个团,由罗俊任团长。与国民党左派陆一鸣组织广东省肃清反革命委员会,分别发布《告全国同胞书》、《告国民党将士书》,历数蒋介石叛变革命、祸国殃民的十大罪状。1929年,与何友逖、黄卓如等前往马来亚、新加坡,在华侨中宣传革命。1937年回国后,在家休养,仍心系革命。1945年6月,协助黄卓如教育、争取潼湖地区伪东江自卫队司令黄松弃暗投明,率部起义。1947年(民国36年)9月29日病逝。1992年冬,惠阳县人民政府在新村岭修建罗俊同志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