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尔康

清朝台湾首富板桥林氏家族成员
林尔康,字镜[fān],祖籍福建龙溪(今龙海市),是台湾首富板桥林氏家族的成员,柳州知府林平侯之曾孙,林维让次子。
中日甲午海战清政府一败涂地,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沦陷于日本之手。林尔康“不耻左[rèn]”,再也不想在日本人的统治下苟延残喘般地生活,遂举家搬迁至厦门,终日为国忧心,不幸病故,终年28岁。

家族

其高祖父林应寅于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东渡台湾淡水新庄,以教书为生,为“台湾板桥林”的始迁祖。曾祖父叫林平侯,经营盐业发财,捐官广西柳州知府,告老回台湾后,广买从淡水到宜兰的大片土地,年收租谷达数万石。其子林国华于清咸丰三年(1853年)迁台北板桥,开发板桥一带的荒山野岭,遂成巨富,大造园林,后称“林本源花园”。林国华生二子,长林维让,次林维源林维让便是林尔康的父亲。捐清廷军饷2万两银子,奖“三品衔”。至林尔康兄弟,已历五世,凡二百多年,聚族而居,称台湾板桥林氏,被誉称为“台湾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