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廷瓒[zàn](1429—1500年),明代中期著名将领。字宗器,河南安阳人。明景泰五年(1454年)进士。先任淳安知县,后任贵州、程番知府,山东左参政。弘治二年(1489年)任贵州巡抚。当时贵州都匀苗人暴乱,邓廷瓒会同湖广、贵州的总兵统一镇压后,向明孝宗奏疏,设立了都匀府,独山州、麻哈州和清平县。之后民害减少,社会秩序逐渐好转。之后,邓廷瓒任右都御史、左都御史。弘治八年(1495年)任南京都察院事务、两广军务兼巡抚。 简介
邓廷瓒(?——1500),号字器,河南安阳人。明景泰五年进士。
经历景泰五年(1454年)登甲戌科进士,授淳安县知县,有惠政。母丧丁忧,除服后升太仆寺丞。贵州新设程番府,因地处深山,吏部难选人赴任,后命其担任知府。其到达后,悉心规画,城郭、衢[qú]巷、学校、坛庙、廨[xiè]舍等地,逐渐构建城池,政平令和。巡抚陈俨上奏其知行,明景帝命其久任。九年任满后,才升为山东左参政,后进右布政使。成化十三年(1477年),地处崇山峻岭的贵州,少数民族杂居,矛盾突出。为加强治理,朝廷在这里设置程番府,挑选邓廷瓒任首任知府。[1]弘治二年,以右副都御史身份巡抚贵州。母丧丁忧,除服后恢复原职。期间平定当地苗族叛变,并与湖广总兵官顾溥、贵州总兵官王通等讨平。之后上言请设卫所,得到批准 。至此,新建都匀府、独山州、麻哈州、清平县,至此控制当地苗族。后论功,升为右都御史。弘治八年,召掌管南京都察院事,几个月后,提督两广军务,并担任巡抚。两年后,晋升为左都御史。弘治十三年,召回担任掌管南京都察院事,未行而去世。赠太子少保,谥襄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