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丸

人工合成毒品
摇头丸(ecstasy tablets)[2]是一种人工合成毒品,[3]其主要成分是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英文缩写“MDMA”,[4]是指以苯丙胺作母体在其苯环上和(或)在其N位上被其他官能团所取代形成的苯丙胺衍生物,它是一类人工合成的致幻型苯丙胺类兴奋剂[3]
MDMA首次合成是在1912年,由德国Merck公司在研究止血剂的过程中被意外发现的。MDMA最早用于休闲娱乐的报道,在美国的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叶,有一部分资深的专业心理治疗机构和心理治疗师开始把MDMA当成迷幻心理治疗的辅助药物。20世纪80年代早期,MDMA逐渐成为一种非医药用途的娱乐毒品,出现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无论是心理治疗的辅助使用还是娱乐场所的滥用,都在1985年被美国政府立法禁止。[5]摇头丸入侵中国最早的地区是香港。1991年,摇头丸从香港流入广东福建,随后向云南浙江上海湖南四川、北京等一路长驱直入。[4]
摇头丸常见的品种有3,4-亚甲基双氧甲基苯丙胺(MDMA)、3,4-亚甲基双氧苯丙胺(MDA)、3,4-亚甲基双氧乙基苯丙胺(MDEA)等,其滥用方式通常以口服、鼻吸、静脉注射为主。服用摇头丸后表现为活动过度、摇头扭腰、嗜舞、妄想、不知羞耻、性冲动及幻觉和暴力倾向等。[3]一旦过量使用,有可能造成脱水、高热、心衰或肾脏衰竭,危及生命。[4]
MDMA游离体为无色油状液,不溶于水,溶于甲醇乙醇氯仿等有机溶剂。其盐酸盐纯品为白色粉末,溶于水和醇,微溶于氯仿,不溶于乙醚[3]

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