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州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梁州,古九州[a]之一。[1]梁州之称来自《尚书·禹贡》“华阳黑水惟梁州”。[1][2]梁州起初为地理概念,正式成为行政区划应在汉代以后。[1]
中国历史上,至少有3个地方曾被称作“梁州”。一是河南开封东魏孝静帝于此置梁州;二是湖南邵阳,唐武德六年,在此置梁州,贞观十年改为邵州;三是四川盆地陕西汉中等地。其中,第三种说法为当代多采用。[3]三国时梁州始有行政区划意义,治所在陕西汉中,先称“南郑”,唐德宗改其为兴元府,自此汉中不再称梁州。[1]

陕西汉中

“梁州”正式成为行政区域名,始于曹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年)。是年,魏灭蜀汉,旋分蜀汉故地为益、梁二州,各领八郡。梁州初治沔阳(今勉县旧州);晋太康中移治南郑(今汉中市)。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秦岭以南,子午河任河以西,四川青川江油中江遂宁和重庆壁山、綦江等县以东,大溪、分水河以西及贵州桐梓、正安等县地。后经两晋、南北朝,由于“州”越设越多,其辖境逐渐缩小。
三国魏景元四年(263年)置,治[miǎn]阳县(今陕西汉中市勉县旧州铺)。西晋太康三年(282年)移治南郑县(今陕西汉中东)。辖境相当于今陕西汉中、四川东部和重庆部分地区。其后,治所屡有迁徙,先后治西城县(今陕西安康市西北汉水北岸)、苞中县(今陕西汉中市西北大钟寺)、城固县(今陕西城固县东八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