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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衣冠墓-抖音百科
史可法衣冠墓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枣树乡史词村鼓路塘,是明代政治家史可法的衣冠冢。史可法在明崇祯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1637-1639年)期间,担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湖广、江西邻近诸州、县,驻节六安州。史可法与六安东乡的史姓有交往,追溯先祖原是同根,遂将史可法分支归入六安史姓族谱系。史可法壮烈殉国后,史姓将其所遗帽、靴葬于此,并在史氏宗祠东宅建立“忠烈祠”。[1] 人物简介
史可法(公元1602-1645年),字宪之,又字道邻,祥符人(今河南开封),明末政治家、军事家,为官清廉,政绩卓著。公元1637-1639年(明崇祯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史可法任右金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湖广、江西邻近诸州、县,驻节六安州,与当时世居六安东乡的史姓有交往,追溯先祖原是同根,遂将可法分支归入六安史姓族谱系。 宏光元年(1645年),史可法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摄政王多尔衮,以数万人马进攻扬州,多次劝降,史可法不应,终因寡不敌众,扬州失守。自刎未成被俘,不屈就义。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为了对扬州人民进行报复,也是清人想杀一儆百,于是多铎下令,烧杀抢掠持续十天。扬州城破后,史可法就义已十二天,由于当时天气较热,尸体腐烂不能辨认。次年,史可法义子史德威葬史可法衣冠冢于扬州梅花岭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正月追谥“忠正”。因此牌坊上题额为“史忠正公墓”。 地理环境